江西: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
為貫徹“十三五”江西水泥行業發展總思路,化解產能,優化結構,提質增效,綠色發展,促進水泥企業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和技術進步,促進水泥產業優化產業結構(化解過剩產能、重組聯合、優化產業布局與綠色發展),由江西省建筑材料工業聯合會主辦的江西省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宣貫會于2016年12月29日在南昌市召開,江西省工信委、發改委、國家電網江西省電力公司有關領導及來自全省九十余家水泥企業的120多名技術管理人員參加了本次會議。
根據發改價格(2016)75號、工信廳聯節(2016)139號文件要求,贛工信建材字(2016)543號文規定,江西省水泥企業用電階梯電價政策從2016年起執行,實施周期為按年度核算,即2017年初核算2016年度水泥企業產品產量、耗電量及產品可比綜合電耗,對超出國家標準的征收2016年度加價電費。具體電耗限額及核算辦法按GB16780-2012 《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和GB/T 27977-2011 《水泥生產電能能效測試及計算方法執行》。
實行階梯電價、運用價格手段加快淘汰水泥落后產能,促進水泥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是現階段我國實現水泥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該措施的實施,必將促進江西省水泥行業優勝劣汰,達到優化產業價格,實現綠色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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