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計劃淘汰水泥產能為155.6 萬噸
5月14日,福建省政府辦發出本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意見,明確今年化學需氧量(COD)比上年減排0.5%,氨氮比上年減排0.5%,二氧化硫比上年減排0.5%,氮氧化物比上年減排1%。
今年,福建省要確保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5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達到5%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強度分別比2010年下降50%;8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完成全過程綜合治理。
在具體項目方面,我省要確保完成福清第二污水處理廠等6個國家責任書年度重點污水處理廠新(擴)建項目;全面完成省級以上工業園區(開發區)污水集中治理,對工作推進不力、未按期完成的,實行園區限批或摘牌;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
福建省政府還下達了今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的目標任務:水泥155.6 萬噸(其中熟料135.6萬噸)。其中,福州要淘汰的產能為水泥2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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