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明麟:協同處置需科學規劃、穩步推進
2014年10月30日下午,全國政協在京召開雙周協商座談會(以下稱“雙周會”),就“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廢棄物”問題建言獻策。國務院參事、原國家建材局副局長蔣明麟參加了此次會議。作為資深水泥專家,他從上世紀末就開始系統研究水泥工業處置和利用廢棄物的課題,從2002年至2012年,蔣明麟相繼三次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交參事意見,為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對此,10月31日本報記者對蔣明麟進行了電話專訪,他也就此次會議的有關情況及相關問題進行了回答。
記者:據您了解,此次雙周會討論“水泥窯協同處置”的主題是出于什么考量?
蔣明麟:我國的垃圾產生量很大,而真正的垃圾處理無害化、資源化和減量化的進程太慢,“垃圾圍城”的問題已經嚴重威脅到我國的生態文明,極大的影響了“美麗中國”的建設。我認為,垃圾處理問題已經到了非處理不可的時候了。
我關注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問題已經有十多年,雖然目前我國的垃圾處理已經取得了一些進步,但與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日益嚴格的要求相比,利用水泥工業“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險廢物的開展仍是“杯水車薪”,與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尚存在巨大差距,發展速度緩慢。
從上個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探索和推進此項事業發展。經過近十幾年的努力,到2013年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產線已投產運行約30余條,年處理廢棄物246萬噸。其中,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投運12條線,年消納處理生活垃圾約180萬噸,城市垃圾年產生量是3.52億噸;水泥窯協同處置污泥投運9條線,年消納處置污泥約54萬噸,污泥年產生量為2200萬噸;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投運13條線,年消納處置危險廢物約12萬噸。可以預計的是,今后生活垃圾產生量每年還會以8%至10%的速度增長,污水處理廠濕污泥產量年增長量在15%左右。如何使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險廢物做到無害化、資源化的安全、清潔、高效利用是十分緊迫的任務。
記者: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發展緩慢的原因是什么?您在“雙周會”上提出了哪些建議?
蔣明麟:通過十多年的研究和考察,綜合國外水泥窯協同處置發展較為成熟地區的經驗來看,我國水泥窯協同處置發展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一,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對“協同處置”的認知度不夠,對改變已經形成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辦法和格局,缺乏改革的勇氣和措施;二,政府對“協同處置”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夠,有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三,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管理和預處理工作開展緩慢;四,水泥行業在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和裝備的開發應用不完善等。
在這次“雙周會”,我提出了以下一些建議:
首先,在國家頂層設計層面。
第一,建議國家“十三五”規劃將水泥窯協同處置作為水泥工業節能減排的重點推廣方向,促進“兩型”社會建設。明確全國600個大中型城市周邊的有條件的新型干法水泥廠要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承擔城市生活垃圾處置任務,逐步摒棄落后傳統的焚燒爐處置形式、禁止未加處置的填埋。
第二,加強法律保證和政策支持力度。這包括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廢棄物管理的法規建設,如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預處理管理制度、協同處置許可證制度、激勵制度、長期供應保證制度和污染物排放監控制度等;把垃圾衍生燃料(RDF)作為列入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允許跨地區利用。建立配套的城市垃圾收集、垃圾預處理系統,做到對于廢棄物的分揀、收集、儲存、運輸、處置、儲存、利用和監控都有明確的法規約束。
其次,在部門政策層面出臺和修訂、完善配套政策。
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給予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改造工程建設資金補助;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設立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廢物、污泥、城市生活垃圾的專項資金;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
財政優惠政策。建議對開展水泥窯處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的企業實行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外,自第七年起,繼續享受所得稅減半的稅收優惠。建議將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項目的專用設備增加到環保節能專用設備目錄清單。允許項目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企業所得稅。
建議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目錄》進行修訂,增加給予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和污泥的稅收優惠政策條款:根據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年處理量,判定給予增值稅優惠退稅比例,即水泥企業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或污泥年處理量達10萬噸及以上的企業退稅比例不低于50%。
確定合理的處置費用。對于水泥企業的“協同處置”,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處置費用。建議對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廢棄物預處理工廠或車間的用電給予優惠或財政補貼。
支持科技創新,不斷提升協同處置水平。建議國家在“十三五”期間重點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置示范線的研發項目。進一步加大科研投入;重點加強基礎機理研究;深入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有關廢氣排放標準、熟料質量和有害成分控制措施;提升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污泥、工業廢棄物的預處理技術和裝備開發。
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宣傳和組織工作。從生活垃圾產生源頭抓起,采取必要措施鼓勵公眾對生活垃圾樹立“分類收集、有償處置”的理念,并促進政府做好落實工作。政府要逐步合理調整公眾生活垃圾處置費用。
記者:此次“雙周會”的召開將對水泥窯協同處置的發展產生何種作用和影響?
蔣明麟:此次會議針對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專題進行面對面的座談,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得到了充分的表達和交流,非常務實、徹底,對交流思想、統一認識、下定決心和科學決策將起到積極、關鍵作用,而有關政府部門可將一些正確意見融入到各行業具體的管理和服務之中。在“十二五”的末兩年和“十三五”的規劃中,將會對我國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產生重要的影響。
在我看來,首先要解決對水泥窯協同處置的認識問題。目前,很多人并不清楚水泥窯協同處置是怎么一回事。通過這次雙周專題協商會,可以提高政府部門、各行業和公眾的認知,加之后續的宣傳推廣,使他們認識到這種措施對于垃圾處理的重大意義。水泥窯協同處置和垃圾焚燒發電都采用垃圾焚燒方式,但是由于不同的工藝路線和能量轉化途徑,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垃圾處理可以實現科學的、標準的、無害化的處置,不會再次產生二 英等有害氣體,更加環保。在“政府支持、企業為主、公眾參與”的指導思想下,一定能使水泥窯協同處置這樣一項節能環保的措施在我國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
記者:行業內有一種說法,認為如果像做余熱發電一樣來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置,可以實現快速的應用和普及,您對此有何看法?
蔣明麟:水泥窯協同處置需要全社會參與,更是水泥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表現之一,它的推廣、普及的難度和復雜性與余熱發電不可同日而語。從外部來講,它的實施需要多部門的聯動、溝通與合力推進,有關政策措施的制定與實施還需要討論探究以及全社會的認同與支持;從水泥窯協同處置本身來說,需要更加嚴謹的科學研究論證和技術支撐、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實時的檢測等,這是由于水泥窯協同處置關系到水泥的質量和廢棄物的排放這兩個至關重要的因素,要確保實現對廢棄物的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工作。
由此可見,水泥窯協同處置決不能追求短期內的普及,這是一個非常科學嚴謹的事情,必須在清晰理性的觀念指導下,以積極的態度、穩健的步伐、科學的規劃,實現逐步的推進,堅決避免“一哄而起”的情況。水泥窯協同處置絕不僅僅是水泥行業自身所能實現的,這需要全國所有相關部門、相關行業的協同作戰。我在考察過程中,經常遇到一些水泥窯有進行“協同處置”的意向,但由于工藝水平和機械化水平的落后,根本無法進行垃圾處理。如果這類水泥窯上馬“協同處置”項目則會更加危害環境、降低水泥質量。這將造成很可怕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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