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爭奪大戰紀實之完整篇
第六章
結盟:天瑞攜手山水投,兩大巨頭張氏依
話說,天瑞集團搶得了山水水泥第一大股東。這一步棋,即高明,又危險。
說高明,國內的水泥行業產能已經過剩,行業未來方向只能是并購整合;山水水泥大股東持股比例低,而且大股東在鬧分裂,趁機進入機會很大;山水水泥基本面良好,若內部動蕩結束,即使沒有并購機會,做財務投資也是不錯,可進可退。
但機會之中風險也很大:老張在山水經營數十年,且性格強硬,絕不會輕易罷休。而且,山水水泥的股東中,還有老張的盟友。
因此,天瑞集團進入山水之后,并沒有急于行事,而是選擇觀望,并試探各方立場。
老張很快表明了自己的立場。天瑞進入山水后,山水水泥即刻公布新一屆董事候選名單,新董事人選中無一來自天瑞集團。老張的態度很明顯:不歡迎天瑞集團成為第一大股東。
而天瑞選擇等待:機會還沒有成熟,急不得。
2015年5月22日,山水水泥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天瑞缺席。在其他股東中,正處于安永接管過程中的山水投資,投了棄權票;中國建材堅定支持張氏,贊成所有議案;而亞洲水泥與張氏若即若離,否決了張氏支持的多個議案,包括3名董事人選。
形勢很明了:對天瑞集團來說,維權股東是天然盟友,他們有共同的敵人;亞洲水泥也是可以爭取的對象。
至6月18日,天瑞發起首次攻擊,要求召開股東大會,以重組公司董事會。但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之前,張氏父子爭取到了中國建材和亞洲水泥兩大巨頭的支持。同時,由于香港高等法院未支持安永參與山水水泥董事會之爭,山水投資也未能支持天瑞集團。天瑞集團第一次“奪權”以失敗告終。
天瑞集團很快發起第二次進攻。10月13日,第二次股東大會召開。
在本次大會前,山水投資2名獨立董事到位,他們投票通過決議,將在股東大會上支持天瑞集團。但在當天的大會上,來自中國建材的大會主席以第三大股東亞泥有異議為由,剝奪山水投資的投票權。天瑞集團憤而離場!
可戲劇性的變化發生在天瑞集團離場之后,中國建材和亞泥又聯手把免掉了張才奎的董事之職,形成了聯合控制山水水泥董事會的局面。但同時,張斌依然擔任董事長之職。
值得玩味的是,此時,作為山水水泥董事長的張斌,其權力是仰仗中國建材、亞泥的支持。而本來,山水投資才是張氏父子的權力之源。作為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的天瑞、山水投資,無一人在董事會內部。
各方權力形成錯配,山水水泥最兇險的時刻即將來臨……
第七章
絕地反擊:兵臨城下陷絕地,違約清算全球噓
上回說到,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兩次重組山水水泥董事會的計劃均遭失敗。尤其是第二次,山水投資的投票權被“莫須有”的罪名剝奪,是可忍孰不可忍!
山水投資職工股的接管方安永立刻做出反擊,要求香港法院進一步明確其權力。
10月16日,也就是山水投資投票權被剝奪后第3天,香港高等法院便做出判決:批準山水投資的申請,安永3位接管人作為山水投資的董事獲得全部董事權力:包括有自由在任何山水投資董事會投票;有自由代表山水投資出席任何山水水泥的股東會議;有自由被委任為山水水泥之董事。
天瑞集團也馬不停蹄:10月15便再次發出通知,第三次要求山水水泥召開股東大會,以改組董事會。
為避免重蹈前兩次股東大會的覆轍,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在第三次股東大會之前周密部署,嚴防任何漏洞:它們向香港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法院委任大會主席,并將股東大會地點由濟南改為香港,等等。這些申請均被法院接受,大會時間最終被確定在12月1日。
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聯手,合計持股超過50%,法律程序的空子也被法院盯住,第三次股東大會的結果不言而喻。
但山水水泥董事會仍未罷休,他們掀起絕地反擊!
11月11日,北京時間早晨8點16分,山水水泥突然公告稱,董事會已經在11月10日向注冊地開曼法院遞交申請,要求對公司進行清盤!開曼法院將在當地時間11日上午10時對此聆訊,算上北京與開曼之間13個小時的時差,留給外界反應的時間只有15個小時。
清盤,也就是破產重整。這猶如一顆重磅炸彈,立即在國內外的資本市場引起軒然大波:這意味著,公司即將在11月12日到期的20億債券已無法償付,國內中農工建等6家銀行受到直接波及。同時,山水水泥另有100多億債務的清償也將成疑。
歷數山水水泥的業績,2012至2014年收入規模在150至165億左右,年凈利潤分別為15億元、10億元、3億元。至2015年年中,山水水泥的凈資產仍97億元,何以走到清盤境地?
在山水水泥維權高管的眼中,董事會目的是明確的:第三次股東大會即將召開,他們敗局已定;利用最后控制山水水泥董事會的機會,將公司優質資產肢解分割。
這一招,夠狠!
但高手過招,貴在先人一步。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對此早有預料。安永派駐山水投資的董事廖耀強,在香港業界有著“清盤王”之稱,周正毅控制的上海地產等多家知名企業的清盤都由他來操刀。
他早便料到:當原管理層面臨絕境之時,很可能會走清盤這一步。
因此,雖然只有短短15個小時的反應時間,天瑞集團、山水投資仍及時向開曼法院提交了撤銷清盤的申請,并成功爭取將開曼法院的聆訊日期押后。
在法院狙擊的同時,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在香港、北京、濟南等地拜會各路債權人。穩住債權人,就能穩住陣腳。如果債權人慌了,山水水泥真的就要清盤了。“山水水泥還遠遠沒到資不抵債的地步。”天瑞集團副董事長李和平擲地有聲。
游說的效果是明顯的,債權人明白清盤背后的控制權之爭,無一支持山水水泥進行清盤。
11月23日,在連續押后兩次后,開曼法院宣布,山水水泥董事會無權提交清盤呈請,除非有任何一位債權人呈請清盤申請。法院將清盤延遲至11月25日判決,以供債權人呈請清盤申請。但最終,因無任何一位債權人要求清盤,山水水泥最終避過清盤大難!
第八章
改朝換代:三次總攻見晴天,退回老巢謀頑抗
上回說到,天瑞集團、山水投資聯手,最終令山水水泥避過清盤申請。
而在法院唇槍舌戰的同時,圍繞控制權的戰斗已經到了最關鍵的時刻。前文已表,山水水泥第三次股東大會的時間已經定在12月1日。
在此之前的11月20日,山水投資先快一步舉行了股東大會,罷免張才奎、張斌在公司內部的董事長之職,兩人徹底失去在山水投資董事局內的話語權。
12月1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山水水泥股東大會在香港舉行。
而在濟南,數千名職工股股東翹首以待。當日,重度霧霾籠罩濟南城,猶如世界末日。可就在下午3時30分,濟南的霧霾突然被一束陽光刺破!風來了,天晴了……
12月1日,在山水職工宿舍區山水家園,很多人燃起了鞭炮:這次沒有意外,山水水泥原有董事被全部逐出,天瑞集團、山水投資完全控制董事會。至此,山水水泥的“張氏時代”徹底結束了。
但是,如果你以為,山水的控制權大戰就此結束,你就錯了!山水控制權大戰的下部即將上演!
前文已表,山水的企業構架分為多級:山水投資等股東控制山水水泥,山水水泥控制山水集團,山水集團下面是100多家下屬公司。這樣的構架實際上是不全面的,更全面的構架如下:
看了這張圖便一目了然,在控制山水水泥后,要控制在內地的山水集團,下面還需要跨過兩層,即控制山水水泥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先鋒水泥(香港)有限公司。
而由于這兩個公司均在香港,山水水泥對其控制馬上到位。問題出現在了山水集團身上。
其實,早在天瑞集團發起的第二次股東大會上,張氏雖然保住了董事長之職,但也深知大勢已去。因此,在該次股東大會后的第二天,也就是2015年10月14日,張氏利用其暫時控制的先鋒水泥,修改了山水集團的公司章程。
原章程中,“全體董事均由股東委派”、“股東可于任何時候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后,撤換其委派的任何董事”。
修訂后的內容為:董事“任期3年,未經當屆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得修訂公司章程改變董事會組成方式或董事人數”、“在董事任期內,除非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股東不得解除其職務”。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等5種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也就是說,除非發生上述5種情況,3年內,股東無權變更山水集團的董事會。股東居然不能改選董事,天下居然有這樣的奇葩事?而這種奇葩事居然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
正是這樣一份充滿著不合理的公司章程,讓山水爭奪大戰進入新一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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