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天津市近日通過《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起實施。這是繼2014年北京通過并實施《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后,京津冀地區出臺的第二部相關地方法規。條例專設了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的章節,提出要會同京冀及周邊地區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機制。
《條例》提出,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加快淘汰高污染排放車輛。會同京冀及周邊地區人民政府,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機制。天津市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在省市邊界建設可能對相鄰省市大氣環境產生影響的重大項目,及時通報有關信息。
《條例》還確定了最高一百萬元的罰款額度。違反該條例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水泥地理版權與免責聲明
-
① 水泥地理gcement已申請注冊,凡本網注明"來源:水泥地理"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水泥地理"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水泥地理"。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