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星太:痛下猛藥合力去產能
國務院辦公廳剛剛發布的《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里提出,提升水泥制品。“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重點生產42.5及以上等級產品。”這樣一個利好的消息,讓人對建材工業未來發展充滿期待。
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其中去產能居五大任務之首,這也是今年我國建材行業落實供給側改革的重中之重,是目前困擾建材行業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矛盾。
眾所周知,經過十來年的高速發展,目前我國的水泥工業已處于產能嚴重過剩狀態。特別是近年來,整個水泥市場幾乎完全無序競爭,產品價格持續走低,行業發展已到岌岌可危的邊沿。那么在這次中央提出的供給側改革中,我們的水泥行業應該如何去做?政府在這場改革中應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水泥企業又有哪些呼聲?未來水泥產業的發展趨勢又將如何?帶著以上問題,前不久,記者采訪了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中國聯合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崔星太。
化解過剩:不能僅靠市場發揮作用
記者: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放緩,在中央提出的供給側改革五大任務中,去產能是目前我國水泥行業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對于行業產能過剩的原因,以及當前國家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您有什么樣的看法?
崔星太:無論任何產業,適度的產能過剩是市場經濟的必然,但嚴重過剩就可能給產業帶來災難,特別是在市場經濟體系還不成熟的環境下。
全球無論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出現或曾經出現過產能過剩情況,但過剩程度遠遠不及我國。究其原因,一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速度之快、需求對供給的刺激之劇烈前所未有;二是市場機制體制不完善,不該批不該上的項目上了,而該退出的產能卻遲遲難以退出;三是部分市場參與者不成熟,不是產業投資而是資本投機,不是理性經營,而是惡性競爭。
事實上,我國水泥行業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就出現了產能過剩的苗頭,此后需求快速增長,而產能增長更快,直到近幾年矛盾越來越突出:產能利用率越來越低,市場競爭越來越殘酷,企業經營越來越困難。許多地區每噸水泥價格只有一百多元,折算下來每斤七八分錢,是青菜、蘿卜價格的幾十分之一,這在全世界都是絕無僅有的。
對于化解產能過剩,政府這幾年也出臺了不少文件,但效果甚微,主要原因一是各地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二是政策執行不堅決。直到去年11月,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習主席的講話讓我特別振奮,感覺中央真正看準了產能過剩的原因,并下決心解決它。這就像一個人一樣,肌體出了問題,過去治這治那,這回是找準了病根。
作為企業,我們必須承認,我國多年來的水泥需求環境,在全球都是獨一無二的。2014年我國年人均水泥消費1.8噸,而我國以外的世界各地區和國家,平均是300多公斤,我們的消費量是人家的6倍。去年我到印度調研,我國大陸13億多人口消耗了24.5億噸水泥,而印度12億人口消耗了2.7億噸水泥,我國的人均水泥消費量是印度的8倍。國內這么好的市場,居然還有人說產能過剩是市場的原因,需要刺激需求,實在讓人難以理解。目前水泥行業的問題跟需求沒有任何關系,完全是供給側出了問題。當前整個工業行業,包括鋼鐵、煤炭、電解鋁都不太好,其實問題都一樣,就是供給側出了問題:產能太大、集中度不夠、競爭無序。
去產能的目的是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保證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為了盡快達成目的,政策和措施應更切實有效。對于目前的應對策略,我有幾點自己的看法。
第一,從供給側解決問題,中央看得很準,但從最近有關方面提出的具體措施來看,力度還不夠。如何去產能?怎么樣把病去除?給藥的時候一定要對癥。有些經濟學家主張繼續通過市場手段解決,我不理解。如果市場自身能很快解決,這十幾年應早就解決了,我們今天就不該再討論這個問題。因此,政府干預解決產能過剩是正常且必須的。
第二,幫企業降成本、減稅費可以,但解決不了當前的主要問題。對于同質化的產品,在惡性競爭的市場條件下,價格幾乎是唯一的競爭手段,你今天給企業降10元錢的稅,明天市場上的水泥價格就會再下降10元,這對行業脫困沒有意義。國家需要稅收滿足人民的醫療、養老、教育等公共事業,我們應通過供給側改革讓企業有效益,給國家多納稅。
現在水泥年消費量是24億噸,每噸200元是24億噸,每噸300元還是24億噸,但這二者對GDP的貢獻不同,企業的效益不一樣,給國家納的稅不一樣,就業的穩定性和員工收入也是不一樣的。唯一會引起擔心的是水泥漲價后市場承受不了。但這一點,我認為根本不用擔心,我們所希望的是價格的合理回歸而非高價,且這個價格還可以通過供給來調節;同時,從建筑成本來講,現在的水泥價格在純粹的建筑成本中每平米不到50元,所占比例僅為2%~3%,若是按照房產售價來算,占比更低。像在北京、上海房屋均價為每平方米數萬元的大城市,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不會影響老百姓的基本生活。因此,把供給側結構調整好,企業有利潤,國家有稅收,社會穩定,產品質量也能得到保證,有百利而無一害。
當前的這些問題,坦率來講,靠企業或者是靠協會都解決不了,急需政府出手。有人說我們搞的是市場經濟,不能總讓政府出手,我不這樣認為。第一,我國搞社會主義這么多年,才是初級階段,搞市場經濟更是初級中的初級,何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就意味著政府宏觀調控是必要的。第二,今天的產能過剩不是完全的市場行為,每一個項目的建設都跟各級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項目批下來了,你不建,就找別人建。第三,就像前面講過的,因為我們的市場經濟機制體制及參與者都還不成熟,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弱,完全靠市場解決問題需要的時間太長,代價太大,我們不希望這樣。正像日本經產省向我們介紹當年日本化解鋼鐵等行業產能過剩經驗后所指出的那樣:“開始著手結構調整越晚,返回到可持續增長的軌道上就越困難。這意味著,中國政府當局盡早開始鋼鐵業的結構調整是正確的政策性判斷。目前正在制定中的《鋼鐵產業調整政策》里,期待著有結構調整方面的徹底的、具體政策的出現。”他們說的盡管是鋼鐵行業,但對產能嚴重過剩的水泥行業同樣適用。
日本經驗:減量措施由政府來主導
記者:您最近陪同宋志平董事長去日本進行考察調研,通過國際國內的產業調整政策對比,您得到哪些可供借鑒的有益經驗?
崔星太:最近有幸陪宋總去日本考察他們如何解決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產能過剩問題,日本經產省給我們提供了一份資料,詳細講解了日本鋼鐵等產業在度過高速增長期后,如何解決產能過剩問題。結合這些資料,我們又拜訪了三菱材料及大阪水泥的有關當事者,讓我們大為驚訝的是,原來日本這樣完全的市場經濟國家,化解產能過剩的初始措施竟主要是由政府主導的。
從這些資料可以看到,日本鋼鐵等產業的發展經歷了這樣幾個過程:20世紀50年代到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機的23年間,日本鋼鐵行業處于高速增長期;緊接著,發生于1973年和1978年的兩次石油危機,使日本鋼鐵等消費出現了大幅度下滑。為應對石油危機、廣場協議,以及經濟泡沫破滅導致的經濟長期停滯,日本自1978年之后進入了堅決的重組、合理化及結構調整期。
在此期間,日本迅速主動地實施產業結構調整,以鋼鐵為例,通過一系列設備及人員的合理化措施,最終使高爐數量由1976年的72臺縮減至2014年的28臺,高爐營業所數量由1975年的24家縮減至2014年的15家,高爐營業所員工數量由1970年的16.7萬人縮減至2014年的3.5萬人。其核心措施主要通過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1978年~1983年,實施了為期5年的特安法,即“穩定特定蕭條產業的臨時措施法”。其目的是進行石油危機導致蕭條行業的過剩設備處理。在此階段,國家指定14種蕭條產業,包括平爐、電爐、鋁精煉、合成纖維4種等。該法明確指出,實施計劃由主管部長指定,要求事業者(即企業)主動應對。設備的廢棄計劃包括支援措施和強制措施兩方面。支援措施中,針對按照計劃進行設備處理的事業者實施貨幣措施(政府機構的低息融資、債務擔保),以及稅制措施(減輕法人稅的措施);強制措施中,在企業無法應對時,由主管部長指示過剩設備的處理、新增設的限制等有關的一致行動(指示聯合企業:不適用壟斷禁止法)。強制措施主要針對包括合成纖維4種、氨等在內的8種行業。特安法的最終目標是要達成計劃目標的95%,消減率要達到23%。
第二階段是1983年~1988年,實行了為期5年的產構法,即“改善特定產業結構的臨時措施法”,針對未擺脫第二次石油危機影響的產業的過剩設備處理、實業合作等的推行。在此階段,由國家行業協會指定26種特定產業,由主管部長指定處理過剩設備等計劃,要求企業主動應對。為改善特定行業產業結構,制定的支援措施同樣包括貨幣政策及稅制措施。與特安法階段不同,此階段的稅制措施包括虧損金的結轉、法人稅登記及執照稅的減輕、緊急償還等。強制措施部分的內容與特安法一致,針對對象為包括水泥在內的7種行業。在此階段,要求產能消減率為10%~30%,其中鋁精煉消減79%。值得注意的是,在產構法實施階段,要求在2家以上事業者之間,由事業主管部長就生產、銷售、采購、保管、運輸的共同化,生產品種的專業化和合并等的事業集約與公正交易委員會進行協調。最終的政策效果,包括聯合銷售公司的設立等在內,合計37件。
第三階段是1987年~1996年,在前兩個由國家直接干預蕭條產業的法律實施期之后,日本制定了圓滑化法,即“產業結構轉化圓滑化的臨時措施法”,把前期由政府主導的臨時措施過渡成企業行為,作為應對以廣場協議為契機的日元急劇升值的應對措施,從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在此階段,國家不針對行業,而是針對包括鋼鐵設備、紡織設備在內的23種指定過剩設備開展。此時不由國家政府或行業協會指定,而是由企業個別制作與設備處理和轉產有關的計劃,并要求取得主管部長的批準。國家依然如前兩個階段一樣實施支援措施,但是不制訂強制措施。同樣要求2家以上的企業之間,由企業主管部長就生產、銷售、采購、保管、運輸的共同化,生產品種的專業化和合并等的事業集約與公正交易委員會進行協調,以及稅制方面的措施。
日本的水泥行業正是在產構法實施階段進行了結構調整,從日本水泥業的發展變化統計中可以看到政策前后的效果對比。1983年,日本水泥國內需求及出口合計8000萬噸,但產能是1.26億噸,過剩超過50%。但是從1983年到1988年,經歷了產構法的5年時間,日本的水泥產能降到了與需求相對合理的比例,并且后來基本上一直維持在富裕20%左右的范圍,這是正常過剩區間。與此同時,設備平均運轉率從1983年的60%提高到1988年的90%,從1988到現在已經近30年,盡管需求不斷下降,但行業通過同步消減產能,幾十年來運轉率始終維持在90%左右的高水平。
這是怎么做到的呢?產構法中說得很具體。當時的通產省有一條強制措施,由日本政府出面要求23家水泥企業推薦5家種子選手,分成5個集團,分別是聯合、不二、大日本、安第斯和中央,其他企業往這5家靠,成立聯合銷售公司,并實施設備淘汰措施。這一點很厲害,其結果是1984年9月~1986年3月,共消減了89條窯、3100萬噸的生產能力,相當于消減了20%的產能。
但是政策不能一直這樣制定,于是在1987年~1996年的圓滑化法階段,政府讓企業自己談聯合重組,實施了三大水泥公司的集中。其中,三菱礦業水泥、東北開發、宇部興產組成了三菱宇部水泥,小野田水泥、秩父水泥和日本水泥合并為太平洋水泥,住友水泥和大阪水泥合并為住友大阪水泥,這三大水泥公司占全國80%的市場份額。三大水泥公司以外的水泥公司變成了14家,且大部分也通過簽訂生產、銷售委托合同進行集團化合作。從這些資料可以看到,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去產能的方法的確非常靈活。
從日本的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到,去產能就一定要關停生產線,大企業小企業都要關。供需平衡了,企業有了盈利,所有問題都不是問題。以人員為例,我國目前水泥企業生產成本中人員工資只占2%~3%,即便包括管理人員在內,人工費用在全成本中占比也就5%左右,市場上的水泥價格稍微漲一點點,這個人工成本就都有了。人員如此,債務等問題也一樣,完全可以讓市場去化解。
主要問題:三大產業矛盾長期并存
記者:中國建材一直堅持行業利益大于企業利益,通過中國建材的重組,水泥行業的集中度提高了20個以上的百分點,這是非常了不起的。您對于水泥行業化解產能過剩有哪些建議?
崔星太: 關于如何化解產能過剩,中國建材一直在不斷探討提出解決辦法并努力推動實施,宋志平董事長、曹江林總經理也多次談到過。
我們認為行業目前的矛盾和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即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集中度低和市場競爭無序。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堅決停止新建。在目前水泥行業產能高水平嚴重過剩的情況下,任何地區、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批準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或變向增加產能,包括但不限于以等量或減量置換、循環經濟、處置工業或生活廢棄物、技術改造等名義新建項目或提高產能,徹底堵住漏洞,防止過剩加劇。
二是堅決淘汰落后。嚴格按照國家已出臺有關文件徹底淘汰立窯等非先進熟料生產線、直徑3.0m及以下水泥粉磨設施,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淘汰日產2500噸以下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及直徑3.2m以下水泥磨等相對落后產能。
三是適度削減產能。削減部分新型干法熟料產能是從根本上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的最有效辦法。其中包括兩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關停20%~25%的生產線。考慮到各省經濟發展、供需矛盾、過剩形成原因等不同,可以省級行政區為單位,以2013、2014、2015三年水泥平均消費量為基礎,以統一的過剩系數(東北等個別因氣候對市場影響較大的地區可適度放寬),分別核定熟料產能指標,超出核定指標的部分在本行政區劃內各企業按比例削減。指標可以跨企業、跨區域有償置換或買賣,價格以市場化方式確定。對于因生產線數量限制,無法按比例削減產能或不愿意關停生產線的企業,可通過購買指標或聯合重組方式解決產能削減的問題。對于因削減產能而關停生產線造成的人員、債務、資產等問題,由原企業依法依規妥善解決,因此而形成的資產損失允許原企業或聯合重組后的企業掛賬并在此后五年內稅前提取減值損失(如果通過核實立項,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給予一定補償更好)。
第二種方法,通過核定能耗、CO2排放指標限定生產量。核定產品單位能耗標準、單位CO2排放標準。按產品需求量預測下達熟料、水泥能耗及CO2排放指標。按指標通過供電量控制生產量。指標可以市場方式買賣。
四是提高產業集中度。通過聯合重組,力爭使全國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集團)控制在200~300家(消費大省10家以內,一般省份5家以內),全國行業前10家企業市場占比70%以上,各省份前3家企業市場占比70%以上。聯合重組按市場化方式進行。為增進企業聯合重組的動力和能力,可結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對原國家確定的60家重點扶持企業中發展勢頭良好的企業及新組建的一定規模(熟料產能1000萬噸以上)企業,在企業自愿申請的基礎上以其經評估后的凈資產為基準,由國家或地方政府注入一定比例的資本金;具備條件的企業可通過債轉股的方式優化資產結構,提高融資能力;同時,國家可通過金融機構提供低息或貼息專項貸款支持聯合重組。國家資本金或貼息資金可以通過設立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形式解決。
五是提高產品標準。參照發達國家實際情況,引導市場消費高品質水泥和混凝土,滿足人民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要求。在目前國內水泥生產能力和生產技術已完全滿足全部生產高品質產品的情況下,取消通用32.5等級水泥標準,相應提高混凝土強度等級標準和建筑等級標準,在提高建(構)筑物質量和壽命的同時,還可進一步化解產能過剩矛盾。
六是堅持和完善錯峰減霾辦法。當前及今后較長一段時間內,在北方地區采暖季節通過對水泥企業限產達到錯峰減霾目的,無論對減輕環境壓力還是化解水泥行業產能過剩都具有現實意義。
七是恢復出口退稅。恢復對水泥及熟料的出口退稅政策,既有利于化解產能過剩,又有利于提高產能利用率,從而提高投資效益。
八是鼓勵走出國門。我國水泥生產無論技術、裝備還是管理水平已處于全球先進水平,結合“一帶一路”戰略,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鼓勵國內水泥相關企業和其它投資者通過建線、技改、工程總包、設備供貨、管理服務等方式參與國際業務和市場競爭,既有利于國內企業的國際化進程,又有利于我國技術、裝備、管理、人才的輸出。
未來走勢:平臺期或將持續到2022年
記者:您如何看待2016年及以后水泥行業的發展走勢?
崔星太:我認為2016年和2015年相比需求至少持平。根據我們企業主要銷售渠道分析,第一個是農村鄉鎮市場,這部分幾十年來年年都在增長,從來沒有停止過。因為我國農民生活確實富裕了,在民房建設方面有著較大的需求;第二個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這一部分2013年有,2014年量已經很少,2015年幾乎就沒有了,但是2016年下半年或2017年會好轉,因為種種跡象表明各地政府又開始有所推動,比如城鐵、地下管廊建設等,但今年這塊市場基本是不行的;第三個是房地產市場,2016年房地產市場對水泥的需求是總體下降,最多持平,因為在建和新開工的不多;第四個是國家重點工程,這一塊市場在下半年會翹尾巴。因為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新招投標的工程很少,但是從去年六七月份開始,我們參與重點工程的招投標多了起來。將這四條線組合在一起分析,我的觀點是,今年整體的水泥需求與2015年持平或者略高。
至于未來,我依然相信水泥行業的平臺期要持續到2022年左右。按現行產品標準計算,平臺期維持每年20億噸左右的市場需求,之后逐年下降,大概要到接近2050年,下降到每年10億噸左右的穩定期。這是按照2050年大陸15億人口,年人均600公斤水泥消費量計算的。發達國家穩定期年人均是300多公斤,臺灣地區是400多公斤。我認為我國大陸會高一些,因為建筑習慣和偏好不同。之所以說2050年前達到穩定,是預期我國那時候達到中等發達國家以上水平。
以上講的是現行標準,如果把32.5水泥取消掉,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那我國水泥消費按國際產品標準,平臺期每年也就16億噸左右,到2050年時大概也就是7到8億噸。
我國要達到中等發達國家以上經濟水平,至少還需要30多年時間,不能只看城市,要看農村,看總體。到我國進入中等發達以上國家經濟水平時,水泥需求就基本平穩了。
這當中有個變量,就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建筑和設施需要重建的時間和數量不好預測,但對建材消費而言,或許是積極因素更多。
所以,從積極正面的角度來看水泥行業的未來,我們還是很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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